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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0-2021)显示文摘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群健康。流感病毒其抗原性易变,传播迅速,每年可引起季节性流行,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可发生暴发疫情。每年流感季节性流行在全球可导致300万~500万重症病例,29万~65万呼吸道疾病相关死亡。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患流感后出现严重疾病和死亡的风险较高。尤其是2020年全球新型冠状病毒(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流行态势仍将持续,今冬明春可能会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情况。而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最有效手段,可以减少流感相关疾病带来的危害及对医疗资源的占用。我国现已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有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IV4)和三价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3),IIV3包括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IIV4为裂解疫苗,LAIV为减毒疫苗。除个别地区外,流感疫苗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属于非免疫规划类疫苗,实行自愿、自费接种。2018年和2019年,中国CDC均印发了当年度的《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一年来,新的研究证据在国内外发表,新的疫苗产品在我国上市,为更好地指导我国流感预防控制和疫苗应用工作,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综合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在2019年版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0-2021)》。本指南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增加了新的研究证据,尤其是我国的研究结果,包括流感疾病负担、疫苗效果、疫苗安全性监测、疫苗预防接种成本效果等;第二,更新了一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感防控有关政策和措施;第三,更新了我国2020-2021年度国内批准上市及批签发的流感疫苗种类;第四,更新了本年度IIV3、LAIV3和IIV4流感疫苗组份;第五,更新了2020-2021年度的流感疫苗接种建议。本指南建议:原则上,接种服务单位应为≥6月龄所有愿意接种流感疫苗且无禁忌证的人提供接种服务。对可接种不同类型、厂家疫苗产品的人群,可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结合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和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影响,推荐按照优先顺序对重点和高风险人群进行接种: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重点场所人群,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包括≥60岁的居家老年人、6月龄~5岁儿童、慢性病患者、<6月龄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在流感流行季节备孕的女性。首次接种或既往接种<2剂次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应接种2剂次,间隔≥4周,对IIV或LAIV均建议上述原则;2019-2020年度或以前接种过≥2剂次流感疫苗的儿童,建议接种1剂次;≥9岁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次。建议各地在疫苗供应到位后尽快安排接种工作,最好在10月底前完成免疫接种;对10月底前未接种的对象,接种单位在整个流行季节都可以提供接种服务。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IIV。本指南适用于从事流感防控相关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预防接种点的接种人员,各级医疗机构儿科、内科、感染科等医务人员,以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人员。根据国内外研究进展,本指南今后亦将定期更新、完善。 | 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 彭质斌 冯录召 王大燕 | 2020 |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20,41,10: | 147 |
| 2 | 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1-2022)显示文摘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群健康。流感病毒其抗原性易变,传播迅速,每年可引起季节性流行,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可发生暴发疫情。每年流感季节性流行在全球可导致300万-500万重症病例,29万-65万呼吸道疾病相关死亡。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罹患流感后出现严重疾病和死亡的风险较高。尤其是2021年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疫情严重流行态势仍将持续,今冬明春可能会出现新冠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而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最有效手段,可以减少流感相关疾病带来的危害及对医疗资源的占用。我国现已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有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IV4)和三价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3),IIV3包括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IIV4为裂解疫苗,LAIV为减毒疫苗。流感疫苗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属于非免疫规划类疫苗,实行自愿、自费接种。2018-2020年,中国CDC均印发了当年度的《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一年来,新的研究证据在国内外发表,为更好地指导我国流感预防控制和疫苗应用工作,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综合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在2020年版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1-2022)》。本指南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增加了新的研究证据,尤其是我国的研究结果,包括流感疾病负担、疫苗效果、疫苗安全性监测、疫苗预防接种成本效果等;第二,更新了一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感防控有关政策和措施;第三,更新了我国2021-2022年度国内批准上市及批签发的流感疫苗种类;第四,更新了本年度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组分;第五,更新了2021-2022年度的流感疫苗接种建议。本指南建议:原则上,接种服务单位应为≥6月龄所有愿意接种流感疫苗且无禁忌证的人提供接种服务。流感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14 d。对可接种不同类型、厂家疫苗产品的人群,可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结合今年新冠疫情形势,为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和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影响,推荐按照优先顺序对重点和高风险人群进行接种:①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②大型活动参加人员和保障人员;③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④重点场所人群,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⑤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包括≥60岁的居家老年人、6月龄-5岁儿童、慢性病患者、<6月龄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妊娠的女性。首次接种或既往接种<2剂次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应接种2剂次,间隔≥4周,对IIV或LAIV均建议上述原则;2020-2021年度或以前接种过≥2剂次流感疫苗的儿童,建议接种1剂次;≥9岁儿童和成年人仅需接种1剂次。建议各地在疫苗供应到位后尽快安排接种工作,最好在10月底前完成免疫接种;对10月底前未接种的对象,接种单位在整个流行季节都可以提供接种服务。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IIV。本指南适用于从事流感防控相关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预防接种点的接种人员,各级医疗机构儿科、内科、感染科等医务人员,以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人员。根据国内外研究进展,本指南今后亦将定期更新、完善。 | 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 彭质斌 冯录召 王大燕 | 2021 |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21,42,10: | 48 |
| 3 | 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1-2022)显示文摘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群健康。流感病毒其抗原性易变,传播迅速,每年可引起季节性流行,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可发生暴发疫情。每年流感季节性流行在全球可导致300万~500万重症病例,29万~65万呼吸道疾病相关死亡。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罹患流感后出现严重疾病和死亡的风险较高。尤其是今年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严重流行态势仍将持续,今冬明春可能会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简称新冠)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而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最有效手段,可以减少流感相关疾病带来的危害及对医疗资源的占用。我国现已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有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IV4)和三价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3),IIV3包括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IIV4为裂解疫苗,LAIV为减毒疫苗。流感疫苗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属于非免疫规划类疫苗,实行自愿、自费接种。2018—202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印发了当年度的《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一年来,新的研究证据在国内外发表,为更好地指导我国流感预防控制和疫苗应用工作,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综合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在2020年版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1—2022)》。本指南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增加了新的研究证据,尤其是我国的研究结果,包括流感疾病负担、疫苗效果、疫苗安全性监测、疫苗预防接种成本效果等;第二,更新了一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感防控有关政策和措施;第三,更新了我国2021—2022年度国内批准上市及批签发的流感疫苗种类;第四,更新了本年度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组分;第五,更新了2021—2022年度的流感疫苗接种建议。本指南建议:原则上,接种服务单位应为≥6月龄所有愿意接种流感疫苗且无禁忌证的人提供接种服务。流感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14 d。对可接种不同类型、厂家疫苗产品的人群,可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结合今年新冠疫情形势,为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和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影响,推荐按照优先顺序对重点和高风险人群进行接种:①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②大型活动参加人员和保障人员;③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④重点场所人群,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⑤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包括≥60岁的居家老年人、6月龄~5岁儿童、慢性病患者、<6月龄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妊娠的女性。首次接种或既往接种<2剂次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应接种2剂次,间隔≥4周,对IIV或LAIV均建议上述原则;2020—2021年度或以前接种过≥2剂次流感疫苗的儿童,建议接种1剂次;≥9岁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次。建议各地在疫苗供应到位后尽快安排接种工作,最好在10月底前完成免疫接种;对10月底前未接种的对象,接种单位在整个流行季节都可以提供接种服务。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IIV。本指南适用于从事流感防控相关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预防接种点的接种人员,各级医疗机构儿科、内科、感染科等医务人员,以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人员。根据国内外研究进展,本指南今后亦将定期更新、完善。 | 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 彭质斌 冯录召 王大燕 | 2021 | 中华医学杂志2021,101,40: | 21 |
| 4 | 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显示文摘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严重危害人群健康。流感病毒抗原性易变, 传播迅速, 每年可引起季节性流行, 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易发生暴发疫情。每年季节性流感流行在全球可导致300万~500万重症病例, 29万~65万呼吸道疾病相关死亡。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 患流感后出现严重疾病和死亡的风险较高。2023年2月中旬至4月底, 我国呈现一波以甲型H1N1亚型为主的流感流行季, 强度略高于新冠疫情前的自然流行年份, 今冬明春可能会面临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交互或共同流行的风险。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减少流感相关重症和死亡的有效手段, 可以减少流感相关疾病带来的危害及对医疗资源的挤兑。我国现已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有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IV4)和三价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3), 其中IIV3和IIV4包括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 LAIV3为减毒疫苗。流感疫苗在我国属于非免疫规划类疫苗, 居民自愿接种。自2018年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每年流感流行季之前均更新并印发当年度的《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2年9月以来, 新的研究证据在国内外发表, 新的流感疫苗在我国上市, 为更好地指导我国流感预防控制和疫苗使用工作, 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 在2022年版指南的基础上进行更新和修订, 形成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本指南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 增加了新的研究证据, 尤其是我国的研究结果, 包括流感疾病负担、疫苗效果、疫苗安全性监测、疫苗预防接种成本效果等;第二, 更新了一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的流感防控有关政策和措施;第三, 更新了2023-2024年度国内上市使用的流感疫苗种类;第四, 更新了本年度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组分;第五, 更新了2023-2024年度的流感疫苗接种建议。本指南建议:所有≥6月龄且无接种禁忌的人都应接种流感疫苗。≥18岁人群可在一次接受免疫服务时, 在两侧肢体分别接种灭活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18岁人群, 建议流感疫苗与新冠疫苗接种间隔>14 d。对可接种不同类型或不同厂家疫苗产品的人群, 可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何一种流感疫苗, 无优先推荐。结合流感疫情形势和多病共防的防控策略, 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 优先推荐以下重点和高风险人群及时接种:①医务人员, 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②≥60岁的老年人;③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人群;④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⑤孕妇;⑥6~59月龄儿童;⑦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⑧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人群。对于接种灭活流感疫苗, 6月龄~8岁儿童首次接种流感疫苗的应接种2剂次, 间隔≥4周;2022-2023年度或以前接种过1剂次或以上流感疫苗的儿童, 建议接种1剂次;≥9岁儿童和成年人仅需接种1剂次。对于接种减毒活流感疫苗, 无论是否接种过流感疫苗, 仅接种1剂次。建议各地在疫苗供应到位后尽早开展接种工作, 尽量在当地流感流行季前完成接种。同一流行季, 已按照接种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 无需再次接种。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灭活流感疫苗。接种单位在整个流行季都可以提供接种服务。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接种单位等从事流感防治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根据国内外研究进展, 本指南今后亦将定期更新、完善。 | 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 彭质斌 冯录召 王大燕 | 2023 |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23,44,10: | 8 |
| 5 | 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0—2021)显示文摘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群健康。流感病毒其抗原性易变,传播迅速,每年可引起季节性流行,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可发生暴发疫情。每年流感季节性流行在全球可导致300万~500万重症病例,29万~65万呼吸道疾病相关死亡。孕妇、婴幼儿、老年人和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患流感后出现严重疾病和死亡的风险较高。尤其是今年全球新冠疫情严重流行态势仍将持续,今冬明春可能会出现新冠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情况。而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最有效手段,可以减少流感相关疾病带来的危害及对医疗资源的占用。我国现已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有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IV4)和三价减毒活流感疫苗(LAIV3),IIV3包括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IIV4为裂解疫苗,LAIV为减毒疫苗。除个别地区外,流感疫苗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属于非免疫规划类疫苗,实行自愿、自费接种。2018年和2019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印发了当年度的《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一年来,新的研究证据在国内外发表,新的疫苗产品在我国上市,为更好地指导我国流感预防控制和疫苗应用工作,国家免疫规划技术工作组流感疫苗工作组综合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在2019年版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0—2021)》。本指南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增加了新的研究证据,尤其是我国的研究结果,包括流感疾病负担、疫苗效果、疫苗安全性监测、疫苗预防接种成本效果等;第二,更新了一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感防控有关政策和措施;第三,更新了我国2020—2021年度国内批准上市及批签发的流感疫苗种类;第四,更新了本年度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组份;第五,更新了2020—2021年度的流感疫苗接种建议。本指南建议:原则上,接种服务单位应为≥6月龄所有愿意接种流感疫苗且无禁忌证的人提供接种服务。对可接种不同类型、厂家疫苗产品的人群,可由受种者自愿选择接种任一种流感疫苗,无优先推荐。结合今年新冠疫情形势,为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和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影响,推荐按照优先顺序对重点和高风险人群进行接种:(1)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2)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3)重点场所人群,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等;(4)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包括60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6月龄~5岁儿童、慢性病患者、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流行季节怀孕的女性。首次接种或既往接种2剂次以下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应接种2剂次,间隔≥4周,对IIV或LAIV均建议上述原则;2019—2020年度或以前接种过2剂次或以上流感疫苗的儿童,建议接种1剂次;9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次。建议各地在疫苗供应到位后尽快安排接种工作,最好在10月底前完成免疫接种;对10月底前未接种的对象,接种单位在整个流行季节都可以提供接种服务。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IIV。本指南适用于从事流感防控相关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预防接种点的接种人员,各级医疗机构儿科、内科、感染科等医务人员,以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人员。根据国内外研究进展,本指南今后亦将定期更新、完善。 | 无 彭质斌 冯录召 王大燕 | 2020 | 中华预防医学杂志2020,54,10: | 2 |